种!”
朗古表明自己的主张,奥贝斯坦评量着朗古话中的内容。“哦?是哪一种?”“由少数支配多数!”
朗古的声音听来宛如在向上帝陈述真理和事实,只可惜没有管风琴的伴奏。不过,此时此地的奥贝斯坦,掌握着他的生杀予夺大权,光凭这一点,奥贝斯坦对于朗古而言,实无异于上帝了。因此,他在表明自己的诚心之时,也不敢过于放肆。“民主共和制主张在自由意志之下,由多数支配,关于这一点,你又有什么看法呢?”“若把全体当作一百,超过五十一以上达成一致意见时,另外四十九以下就必须服从,这就是以多数支配。但是,按照这种思想,当多数分裂为若干小集团时,在这五十一当中,只要有二十六以上赞成就足以控制这五十一从而支配全体的一百了,如此类推下去,实质上也是少数支配多数。当然,这只是一个样式化、单纯化的例子,不过,从这里也可看出主张以多数人支配的民主共和体制是何其空洞和虚伪,聪明如阁下您,不用我多说,也应该知道的!”
奥贝斯坦无视于朗古有意无意的恭维,他和主君莱因哈特一样,都不喜欢他人的奉承阿谀,关于此点,连讨厌他的人也都知道。虽然碰了一个钉子,朗古并不引以意,继续说道:“既然政治的实质是由少数支配多数,所以我认为,为使政治得以安定,绝对不能缺少像我这样的人。”“你是指秘密警察组织?”“我指的是治安维护体系的管理者。”
朗古的措词经过巧妙地修饰,但奥贝斯坦完全无视于对方的自我美化。“对于执掌大权者而言,秘密警察或许是非常方便的工具,但其存在往往成为众所憎恨的对象。由于你过去担任社会秩序维护局的负责人,因此,前一阵子维护局被勒令解散时,有许多人要求处罚你,其中包括开明派的卡尔·布拉格。”“布拉格的事有待商榷,而我一心只对朝廷效忠,从未曾假借行使职务之便,达到追求个人利益之目的。如果,我因为无私的忠诚和勤于职守而遭受处罚,对罗严克拉姆公爵而言,除了有损他个人的威信之外,并不会带来什么好处。”
善意忠告的外衣下,隐藏着威胁的甲胄。他无非是想指出,一味追究他过去的罪行,或者该说一味追究社会秩序维护局过往的种种,在此同时自己也得三思,不是吗?“罗严克拉姆公爵本人似乎也并不十分欢迎你这种人哦……”“我知道罗严克拉姆公爵堪称伟大的战士,天生具有骋驰战场征服宇宙的才能和气概!但是,有时候一句流言可以胜过一万艘大舰队,未雨绸缪的防御足以匹敌强大攻势。我只希望罗严克拉姆公爵及总参谋长阁下能明察秋毫,并从宽处置。”“我倒是免了,至于罗严克拉姆公爵,你打算用什么来报答他的宽宏大量呢?这才是重点所在。”“这是当然的!我会付出绝对忠诚,竭尽所能,为公爵的霸业贡献自己绵薄之力!”“说得好!不过社会秩序维护局已经解散,没有理由再次重组。为了不落人口实,避免被批评为开明政治在开倒车,必须考虑换个名称或做点改变。”
听到这番话,朗古健康红润的脸上,益发显出光采,他以充满魅力的低分贝音量意气风发地连忙说道:“既是如此,不必总谋长操心,让我来想想好了!”
审时度势的歌剧歌手适时发表了他心中早已拟妥的演辞:“国内安全保障局-怎么样?这个名称,听起来是不是不同凡响?”
义眼的总参谋长只是略略点了点头,看来似乎没有引起他多大的兴趣。“旧酒装新瓶!”“我会让酒也完全变新的!”“好吧!那你就好好干吧。”
……就这样,从旧体制的社会秩序维护局局长,到新体制的国内安全保障局局长,朗古为自己涂上了不同的颜色。“诸神的黄昏”作战计划即将发动,帝国军的最高干部们已暗中密锣紧鼓地开始准备,但是与费沙合作之事,仍使罗严塔尔感到忧心忡忡,他最亲密的战友再次注意到这点:“罗严塔尔阁下真是杞人忧天啊!”
米达麦亚露出笑容,取笑他道。
不过,毕竟对方不是单纯的小姑娘,而是费沙的老狐狸啊!对他们心存怀疑也是人之常情。米达麦亚曾经想过一个方法-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取得军事胜利,使费沙没有设计陷阱的余地。但是万一失败的话,就会成为罗严塔尔所说的“孤军”了。“那么一来,就必须在当地搜集官兵们足以糊口的食粮。即使作战成功,也免不了会被冠上“掠夺者”的污名吧!”
米达麦亚自己愈想愈不痛快,未来的远景真是缺少明朗感啊!“如果是作为‘征服者’被人讨厌还无所谓;但如果沦为‘掠夺者’,遭人瞧不起的话,可不是一件教人愉快的事啊!”“话说回来,也要当地有掠夺的物资才行哦!对方若像我们前年一样地采用焦士战略,可就糟糕了!还记得那时的同盟军有多狼狈凄惨吧。”
无论使用何其美丽的辞句来宣传自己的正义,只要亲眼目睹到军队烧杀抢掠的事实,民众是绝对不会容忍征服者的。为达到军事目的,一时的破坏,或许还能得到宽容,但若欲使征服和占领发展为永久的统治,那么在一开始就要小心谨慎,若任意妄为而招致民众强烈反感,将会对以后大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