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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体系基本照搬前明,即亲王、郡王、国公、侯爵、伯爵五等。
此次封爵并无文臣,全部为军功封爵。
也可以理解为陆四开始兑现自己的承诺——论功行赏,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同明朝一样,陆四规定大顺的爵位也分世袭与不世袭两种。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即将封授的爵位暂以国公、侯爵为世袭,伯爵一律不世袭,待视封爵之人今后作为再行议定。
这是功臣封爵,宗亲外戚这一块,如前明封给宗室的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及奉国将军等爵暂不授予,即使要封也得等统一江南以后。
按礼法,其实有两人他是必须要封爵的,且至少得是郡王,这两人就是陆四的大伯陆有才同二伯陆有富。
对此,陆四倒是可以封,但二位伯父同他爹弄出两百多人进京的大场面,着实让陆四哭笑不得,因此便想先压下这两位伯父的郡王爵位,要不然那两位摇身一变成了王爷,恐怕给陆亲要官的劲头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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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1919年孙中山《三民主义》:“我国人自汉族推覆满清政权、脱离异族羁厄之后,则以民族主义已达目的矣。更有无知妄作者,于革命成功之后,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
1921年3月6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自光复之后,就有世袭的官僚,顽固的旧党,复辟的宗社党,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
相关史料记载,五族共和一说初见满洲大臣载泽和端方等《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后恒钧、乌泽声、穆都哩、裕端等满洲留日学生鼓吹五族共和,以保满洲。再内蒙古喀拉沁旗巴达尔胡倡导创办《蒙文大同报》,宣扬“五族共和”。
此说于孙先生无关,孙先生一直抨击此说,有感兴趣者自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