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凡乌鸦都是黑色的。”
一名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男子说道。
黑色上衣搭配黑色窄管牛仔裤,以及黑色平底鞋。不修边幅地披散着一头粗硬的黑发。这副模样莫名让人与死神产生联想。
宛若是这个联想的象征一般,在他的右手食指上还戴有一只大颗的CRAZY·PIG的骷髅戒指。
“举凡乌鸦都是黑色的。这是名叫卡尔·古斯塔夫·亨佩尔的哲学家所提出的一个被称为‘乌鸦悖论’的命题。你知道吗?”
两张皮革沙发的中间夹了一张玻璃桌。这里会是某事务所的会客室吗?
原来如此,在装了雾面玻璃的出入大门上可以看到【九侦探事务所】这几个字。看来这儿似乎的确是侦探事务所的样子。
不过,这房间以会客室而言也稍嫌太寒酸了点。
空间上并不怎么宽敞。在靠近入口的地方摆设有低脚的玻璃桌与沙发,另外还有一张办公桌闲置在房间里头。
办公桌上有一具旧式的电话。电话在窗外射入的夕阳余晖的照射下,显得异常乌亮。
大小不一的柜子毫无规则可言地沿着墙壁排列。没有依照尺寸大小摆放的书物呈现出凹凸不平的崎岖状,就好似立体的拼图般。想必会给造访的客人杂乱无章的印象吧。
另外还有一部旧式的电视机安置在低矮的柜子上头。
坐在沙发上的清一色黑男子姿势显得格外向前突出。
“没听说。”
一句语带不屑的简短回答答复了男子的问题。是少女的声音。她的嗓音就有如摔破的玻璃碎片般,既纤细又锐利。
中间夹着玻璃桌,一名黑色的少女就坐在男子对面的沙发上。
不过那算是坐着吗?正确来说,她将背靠在沙发的扶手上,两条腿散漫地垂放着。几乎是瘫倒在沙发上的状态。
少女瘫在沙发上的同时,一只手伸进感觉上杂货店有在贩卖的廉价包装袋。从中抓出桃色的金平糖,一把塞入小巧的口中,发出喀哩喀哩的嚼碎声响。
少女散漫垂放的纤细双腿被黑色膝上袜紧密地包裹住,脚底则套了一双黑色的漆皮圆头鞋。
她也一样全身清一色地黑。
如果站起来,身上所穿的黑色连身洋装的裙长大概会比膝盖还要再高一点点吧。裙子因为两条腿随意垂放的关系有稍微往上翻卷,不过黑色少女似乎丝毫不引以为意。
浑身是黑的男子从头顶到指尖清一色都是黑色。不仅发色是黑的,连皮肤也是偏黑。
至于少女则是留着一头优雅的浅色银发。额头的刘海修齐到眉毛若隐若现的长度。虽是短发的造型,但唯有左边的一小部份是留长的,并且绑成了麻花辫,麻花辫上还系有一条黑色缎带。少女的肌肤白皙得惊人,甚至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
浑身是黑的男子继续说道:
“乌鸦是黑色的,所以‘凡是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命题看起来是正确的。也就是说每看到一次黑色的乌鸦,那么这个命题,应该说这个假说的可信度便会提高。相对的,只要找到任何一只不是黑色的乌鸦,这个假说便会被推翻。”
浑身是黑的男子竖起了右手的食指。不知为何,那个动作和解说的口吻搭配得很绝妙。偌大的骷髅戒指发出黯淡的光辉。
“若把‘凡是乌鸦都是黑色的’这句话换个说法来表示,那就是‘凡不是黑色的东西都不是乌鸦’。对了,你有看过Brandon·Lee主演的《TheCrow》这部电影吗?”(译注:Brandon·Lee是李小龙的儿子,中文名是李国豪。)
“没看过。”
黑色少女简洁有力地回答。当中虽然似乎隐含了“给我闭嘴”的弦外之音,不过浑身是黑的男子也不晓得有无察觉到这个信息,依然故我地说道:
“这部电影描述的是和女朋友一同遭到杀害的男主角被冥界的使者乌鸦唤醒,并且向恶棍们展开复仇的故事。最后也成了Brandon·Lee的遗作。”
他继续加以解说。
黑色少女则是无视浑身是黑的男子说明,喀哩喀哩作响地咬碎金平糖。
浑身是黑的男子继续说了下去:
“‘凡不是黑色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句话,在逻辑学上和原本的命题有着若且唯若的关系。既然凡是乌鸦都是黑色的,那么凡不是黑色的都不是乌鸦。这个关系叫做‘对比’。也就是将‘如果A成立则B成立’的前提与结论改为否定并且对调,即‘如果B不成立则A不成立’。若命题为真,那么对比也同样为真。”
黑色的少女闷不吭声。
她只是不停用臼齿咬碎桃色的金平糖。用小手一把抓,然后塞进口中。不知是否感到不耐烦的关系,长着星星外形——应该说是海胆形状的桃色金平糖一颗颗地掉了出来。
“那么,在此我们以鸽子为例好了?鸽子与其说是白的,比较贴近灰色吧?嗯是灰色的。鸽子并不黑,可是也不是乌鸦。说到这个,旧约圣经所记载的诺亚方舟的内容有提到,乌鸦是因为触犯禁忌在方舟里交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