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身体也嫌麻烦,把浴巾挂在脖子上,只穿着一件衬裤,把要换穿的衣服夹在腋下,就直接回到了车库。
在二楼擦身而过的遥香喊着:“哥哥!不要只穿这样在家里乱晃!”但秀一也没空理她。
他就这样半裸着翻看法医学书,重新阅读着贴着标签纸的地方。
秀一注意到的是“窒息”这一章。
“用绳状物勒住人体的脖子,也就是所谓的[绞杀],通常会在脖子的皮肤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是如果使用如睡衣外袍绑带般宽大又柔软的凶器,有时即使不留下明显的条状痕,也能将对方成功杀害。”
“不使用绳子而以徒手施压,使人窒息而亡的手法是[扼杀]。若以较弱的力道长时间压迫,不会在颈部皮肤留下明显的痕迹。以此手法杀害成功的例子也存在着。”
……有趣是有趣。但是这两种手法除了欠缺绝对成功的确实性外,司法解剖若连肌肉内部的出血情况也调查的话,那被发觉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鼻子和口部同时被遮住,也就是所谓的[鼻口闭锁],通常不会在人体上留下像绞杀或扼杀般明显的痕迹。”
对新生儿通常是使用湿纸覆盖其脸部,而成人的话一半则多使用垫子。不过尽管对方烂醉如泥,用这个方法真的能杀死曾根吗?而且,与心脏麻痹等突发性死亡的例子相较,窒息死亡有其特征存在。
“突发性窒息的情况发生时,由于缺乏氧气,全身的血流量会激增,造成内脏淤血。因突发性心脏病而死亡的情形,也会在内脏造成淤血,但这是因为静脉血无法回流至心脏,所以淤血多见于内脏的静脉系部分。”
秀一并非完全理解了这一段的说明。但总而言之,以法医学的知识来判断的话,两者的不同还是能区别出来。
继续寻找不留痕迹的死亡例时,秀一注意到“反射作用”这个项目。
颜面接触到冷水时,借由三叉神经的传导,有可能引起咽下运动及呼吸停止等情形发生→艾贝克反射”
“对眼球施加压力时,会刺激到三叉神经—迷走神经,而造成慢脉的发生,偶尔会引发心脏停止→阿休拿反射”
“用力屏住呼吸时,有可能造成循环障碍,甚至意识消失的情形发生→威尔沙反射”
“用力打击腹部时,迷走神经的兴奋会传达至心脏,而引发慢脉或心脏停止的情形发生→葛洛兹反射”
“吞下大块的东西时,会刺激到上喉头神经,引起迷走神经的兴奋,有可能造成慢脉或是心脏停止,导致死亡的发生→上喉头神经反射”
这种反射情况,似乎也会在采取扼杀等手段的情况下出现。
“因颈动脉洞被压迫而刺激到迷走神经时,有可能引发血压过低、慢脉、心脏停止等情形发生→海伦古颈动脉洞反射”
由这些“反射作用”而造成死亡的情形发生时,遗体上并不会出现急性窒息的特征,因此可以瞒过法医及警医的检验。但这里的问题在于,如何找到可以不靠偶发,而能确实引起“反射作用”的方法。
窒息一章的最后,有一篇像是报纸专栏的文章,介绍了十九世纪著名的连续杀人犯。
“英国的威廉.巴克和他的同伙威廉.海尔,知道当时的医学院欠缺解剖用的尸体,所以尸体的行情看涨,于是两人便企划了连续杀人的犯罪。他们将住宿在他们旅馆的旅客,一个接一个的杀害。巴克他们所使用的杀害手法十分奇特。他们骑坐在烂醉如泥的牺牲者胸口上,压迫其胸腔,同时进行鼻口闭锁。这个杀人手法以巴克之名命名为Burking。被害者的状态与被活埋在土砂里的情形相同,胸腔无法扩张,呼气状态遭到固定,因此静脉血无法回流至心脏,使循环发生障碍导致死亡。而这些牺牲者的遗体上,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被杀害的痕迹。”
……了不起。搞不好这是最理想的做法也说不定。
刚好英和词典放在旁边,一查,便找到了“burke”这个动词。意义是“使窒息、绞杀”。盎格鲁撒克逊这个民族的历史上,连续杀人犯辈出,可以成为新动词的杀人者,必定是其中出类拔萃的人物。
但是仔细一想,要将这个手法直接套用在曾根身上,似乎不容易。
第一,使用这个方法的技巧要相当纯熟才行。巴克一定也是杀害了好几个人之后,才创出自己独特的“手法”。
再者,即使牺牲者醉得不省人事,要使用这个手法,那加害者的体格也必须强过对方才行吧?感到呼吸困难时,曾根当然会立刻醒过来反抗。到时要完全压制住他,简直比登天还难。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以这个手法能成功的犯下连续杀人案,也是因为当时是十九世纪的关系吧?以现代进步的法医学,还看不穿这种单纯的杀人伎俩,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又碰了一次壁。现在时间已是正午左右。
明明是连假期间,但午餐用餐时,一家三口全到齐了。这么难得的假期,遥香其实应该出去走走,但她看来似乎不想出门。恐怕是和家人分开、独自一人这件事,会使她感到不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