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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计,唉,苦山山里的猪便宜,我拉出去弄好了能稳赚不赔赚个差价。”
犹豫了一下,王新明又说道:“而且我特别享受开着车回苦山进村子里的那种感觉,山里人看我就像看到那个……就像粉丝看到刘德华一样,你不懂那种感觉,山里人看我和我的车那目光,羡慕、崇拜还有尊敬!”
林平默默的听着。
“我在城里活得像个啥,就像条狗。可回到苦山呢,我就成了个人。我可以把腰杆儿挺直了,我说话也硬气了。在城里我见了谁都得点头哈腰,说话都不敢大声。”王新明说着说着就有点哽咽起来,连忙喝了几口水咽进肚子里。
有些人在你面前光鲜亮丽昂首挺胸,但你却不知道他在别人面前可能是多么的卑微。
“唉,”王新明叹了口气,“在城里待一段时间,我就感觉被压的透不过气来,活的不得劲儿。然后我就回苦山来收次猪,就感觉活得又有意义了。”
林平看着王新明,这个人浑身上下充满了小市民气息和阿q精神。在城里混的不如意的他总会通过回到苦山来找回自尊和自信心,但他又是那么的真实和难以令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