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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了张益达,看他想说些什么。
“目前印尼最大的电子支付公司是tcash,它属于电信运营商的子公司。
一个国家电信运营商的实力,我想几位都很清楚。
另外,未来难保国企,还有外资巨头会不会杀入这个领域。
如果大家各自为战的话,可能各自旗下的电子钱包公司就是二三流水平。
我们不能被眼前短暂的利益蒙蔽了双眼。
目光要看长远一点,你们想想,要是合我们四方之力,把电子钱包公司做到上亿的用户量。
你们的打车业务、旅行业务、电子商务业务都将受益。
有了电子钱包,我想很多人要使用你们平台的业务就更方便了。
原来不是你们平台的用户,可能也会因为便利,被拉到你们平台来。
所以,我建议大家各退一步。股份也不是永远不会变动的。
要是谁的平台发展得更好,给电子钱包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发展,后续增资扩股他就有资格增加股份。
包括锐向集团以后也可以不担任大股东,由你们三家公司其中之一来担任。
但有个前提,他所属的公司可以为电子钱包带来更大、更有前景的发展。
所以,现在我们争论这一点点股份是没有意义的。
这样安排吧!
电子支付公司初期筹集资金定为500万美元,锐向出245万美元,你们三家各自出85万美元。
发展产品研发和第一阶段推广后,我们再根据各自贡献以及各自公司的发展情况,继续协商股份比例。
你们觉得怎么样?反正我觉得这很公平、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