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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少女不十分 > 6-10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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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手机问世了,但并不普及,相机画素跟现在相比也非常粗糙,所以我想,那个少女当时的模样大概没有留下任何纪录吧。每当发生什么状况时,总会有一群爱凑热闹的家伙一起发动摄影大会,这点实在令我感到无比厌烦(顺带一提,我每次换手机时,第一件事一定就是砸坏相机的镜头。因为不想让人以为我跟那些家伙是同伙的),可是回想起当时的状况,我还真希望能有个人跳出来拍下那个少女的照片,哪怕只有一张也好。

这么一来,就能确认那些眼泪,当时少女流下的眼泪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不过这都是因为我正在回忆那时的情景才会出现这样的想法。当时的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便是以最平静的方式迅速离开现场,仅此而已。

希望不会被任何人发现,最重要的是别被那个少女发现。悄悄地、静静地离开现场。我放弃驶过斑马线的念头,应该说,我根本放弃出席第一堂课了。

我想,今天就直接回家吧。回到家,躺在床上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么一来,一定能忘了刚才亲眼所见的恐怖一幕,不管怎样应该能或多或少忘了一些吧。我这么安慰自己,再次踩动踏板,一直线地骑向不久前才刚告别的那栋学生单人套房公寓。

以结论而言,这么做实在不好。

我不断欺骗自己只要回到家就安全了,完全没注意到不知何时已悄悄胶着在我背上的那双稚幼目光。

8

人是会遗忘的生物。只是过着普通的生活,就会慢慢地一件件忘记不久前发生过的事。就算是当时认为绝不可能忘掉的大事件、再怎么深刻的记忆,总有一天都会慢慢淡忘。

所以才会有『欺骗自己』这样的说法产生,只要像这样平静地继续过生活,或许总有一天我也能忘了跟那个少女有关的事。

那虽然是段极具冲击性、难以忘怀的记忆,但只要之后过着平和稳定的日常生活,应该也不会演变成所谓的精神创伤吧。

只可惜情况发展并不如我所想像。

事情就发生在『那之后』。应该说,在『那之后』发生的事,对我而言才是真正的重头戏。到目前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开端罢了。这种说法对那个被撞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的可怜少女或许太过于冷漠,但我本来就是个特别利己,喜欢明哲保身的人,不管是谁、不管再怎么高贵圣洁的人物,比起他人的死亡,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擦伤都更为疼痛吧。我并不认为隐藏这一点是种伪善,我也拥有觉得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很美的感陛,但就只是拥有而已,老实说,是不可龙付诸实行的。

自那天过了一个星期后,大概吧,我也不记得究竟经过了多久。时至今日我已经忘了正确的日期,但希望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是「喔喔,原来是件印象很淡薄的往事啊」,是因为那之后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实在太强烈了,相对地围绕在周边的枝微末节才会变得如此淡薄,再加上我所描写的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也有意模糊了某些场景就是了。

无论如何,少女命丧车轮下的交通事故虽然令人感到悲伤,但再怎么说,那也只是场意外。基于道路交通法,因为是少女无视灯号闯红灯在先,在量刑时也会将这点考量进去,若受害程度重大,司机还是得被关进交通刑务所收监……大致的流程应该是这样,可那毕竟还是一场意外事故。卡车司机、卡车司机的家人、少女、少女的家人,许多人的人生都在那一瞬间产生了巨大的扭曲,但绝对不能忘记这其中并不掺杂半点恶意、敌意或任何人的加害意识。那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跟发生在我身上的『那之后』不一样。不,或许应该说是袭向我的『那之后』比较正确。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并不像天然灾害或天地异变那种『意外』。

没错。那并不是事故,而是事件。

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所以才必须刻意模糊某些描写方式。也许有人会认为我过于神经质或太在意,但若不这么做,说不定就会无意识地伤害到与这起事件相关的人们不是吗?当然我敢自负地确定受伤最深的就是当时的我,但也不能因此忘了顾及周围的感受。正因为我对人类的痛楚相当迟钝,才更应该比任何人都顾虑到这一点才对。

以我来说,若是连以一介社会人士的身分生存下去这种事都忘记的话,我的人生大概也完了,整个人都算毁了。所以我必须随时最大限度地去注意这一点,就算被讥笑实在太夸张,我还是会这么坚持的。

总而言之,(说不定这一整段都会变成以谎言堆砌出的记述,又不是什么推理小说,关于记述的准确性希望大家就不要太强求了)一个星期后,我为了到学校出席第一堂课再度骑上自行车前往大学。

要把依然深深刻印在心头的那个少女异常的行径给忘记,一星期的周期实在太短了,但又不能老当个家里蹲(我已经记不太清楚当时是不是已经有家里蹲这个名词了,总之就当是种语意上的表现手法)。那时的我还是个大学生,当然不能动不动就跷课。不对,大学的课堂其实对于学生出不出席没那么硬性规定,但我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就是异常认真,既然都已经修了这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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