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就得确实取得学分才行。这一点至今仍没有改变,可以说这种自我强迫的做法就是我的生活态度吧。
但如果是为了安全起见,如果活得更谨慎警戒一些,我或许该藉此机会改变上学的路径才对。在这座呈棋盘状构筑而成的城市里,改变路径明明是不可欠缺的环节之一,如果会一而再地检查玄关大门有没有确实上锁,总是谨慎过活的我就应该趁早变更上学路径才对。
只可惜当时的我想都没想过这件事,就这么踩着自行车驰骋在一如往常的上学路径上,途中当然也会经过出事的那条斑马线。
事发现场隔天就被清扫干净,用清扫这个字眼似乎不太好,就说『处理』吧,已经处理过的马路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般地出现在我面前。斑马线的这头当然摆了好几束鲜花,那应该是与被害者同年级的学生供奉的,上头还点缀着小孩子亲手写下的缅怀留言。明知道不该抱有这种想法,但只要一想到那些留言中可能也有那个少女所写的,我就觉得那些花束实在很恐怖,甚至努力不让那些东西映入视野之中。
从来没有一条路上的红灯会让我如此诅咒忌惮,但在见过那么触目惊心的一幕后,我实在没办法不把交通灯志当一回事。就算不是那样,曾目击过许多交通意外的我平常也都很谨慎地只要黄灯一亮就会立刻停下,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因为没办法用飞的,我贝能乖乖待在原地等待绿灯亮起,在仔细确认左右都没有来车后,才挪动双脚骑过那条曾经发生意外的斑马线。自行车的轮胎必须压过不久前曾沾染了少女血肉飞溅的大马路,我当然也觉得很冒渎,但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世界上应该不存在从来没死过人的座标吧。可能甚至连没有杀人命案的座标都不存在。说得极端一点,活在世上的人们对死者本来就是种冒渎。至少在见多了交通意外、死亡事故后,我当时的价值观就是如此。现在我已迈入三十大关,当时的价值观多多少少也有些改变,其实我自己也不是没发现,不过现在不是说那种话的时候。
现在该说的,是那个正穿过斑马线,准备往前方的下坡路段骑去,希望成为作家的大学生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如同刚走过一段极不安稳的桥身,无法否定的是他当时的心情多少是有些放松的。但就算他依然绷紧神经,大概也避不开在那之后所发生的事吧。
在那之后,我的自行车,我的登山越野车猛地停止了运转。就算突然踩煞车,也不可能会以那么唐突的方式停止运作,而正骑着自行车的我理所当然就这么被抛了出去。弹飞到半空中的我没多久就被狠狠地摔在柏油路面上,利用这段腾空的时间先来说明一下我的自行车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吧。我所骑的自行车车轮被人从旁插进了铁制球棒之类的东西。对方并不是见缝插针似地瞄准了轮辐间隙,而是从一段距离外蛮横粗鲁地扔来了那根铁棒。
若有一点想像力,应该知道这么做会让自行车变得怎样、骑在自行车上的骑士又会受到多大的伤害吧?不,就算没有半分想像力,也该知道这是被禁止的危险行为。自行车的骨架经过这番折腾当然不可能完好如初,骑在自行车上的人也下可能平安无事。就算这样的想法瞬间窜过脑海,也绝对是不能付诸实行的恶作剧。
恶作剧?为什么会忽然冒出不过是出自小孩子的小小坏心眼似的说词呢?或许有些读者会为此感到疑惑不解。甚至可能有人会提出「身为一名作家,不是应该更清楚地表达这是种犯罪行为,是有意图的暴力伤害才对吗!」这样的见解。
可是,这里用恶作剧来形容才是正确的。因为干出这件事的犯人,确实就是个年纪还很小的孩子。就年龄来说,既然无法以刑法将其问罪,在文章中也就很难用犯罪描写来定义了吧。
经历过在半空中飘浮,最后终于以背部着地摔向柏油路面的我几乎去了半条命,全身上下都痛得不得了,连动都无法动弹。没有以头部着地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但仍免不了意识模糊。
我想起了过去曾遭遇过的两次交通事故。其中一次受的伤算是相当严重,但光就意外发生后的混乱状况来说,根本无法与这一次相提并论。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真的一点都不明白。
如同之前所做的说明,有根铁棒插进了自行车的车辐之间等等的状况……都是事后才搞清楚的,当时突然被弹飞到半空中、又重重摔向地面的我哪有可能注意到这些状况。
国中时学习过的柔道功夫在这时发挥了功效,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摆出了能将身体伤害降到最低的姿势,还好当时并没有演变成骨折之类的重伤,但精神上却承受了比骨折还要严重的创伤。如此不合常理的意外着实带给我莫大的冲击。
唔……
在那种混乱的状态下,意识已模糊不清的我仰倒在地,换句话说,我是面对着天空躺在柏油路面上的,此时有一名人物凑上前来窥视着我的脸孔,同时遮断了我的视野。
人物,这种用词似乎是有些夸张了。其实我自己也不晓得这种说法恰不恰当。因为那个正露出兴味盎然的表情紧盯着我的人,是个看起来还很稚幼的小女孩……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