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思考着什么:“竟然想要去骑马赤诚,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姑娘!”
“谁说不是呢!我也觉得这个想法未免太奇怪的了一点,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能够让她高兴起来了。您意下如何,父亲?我想允许她这一次也没有什么坏处的。”
“嗯,可是呢,将军家的领地是以出名马著称的,那个女孩的骑术一定很好吧。”
“可能是吧。她说过自己是在马背上成长的,那有什么奇怪吗?”
齐风虽然认为这不是什么事情,但是男爵仍然在慎重地思考着:“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件大事,随便放她出城的话她可能会去追赶自己的父亲。”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即便逃出去,也不可能以女人的身份从这里逃到罗亚,况且她也没有做好什么准备,夏米昂小姐的坐骑也只能事先喝完足够的水以备不时之需。想想那个女孩也挺可怜的。几乎和父亲同时被叫到宫廷里来,从此过着人质般的生活。年轻的姑娘就这样耽误了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家里被洗劫一空,肯定心里会不好受。我认为在这里起码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应该会有机会使我们成为好朋友的。”
“嗯。”男爵想了片刻,凑了过来:“总之,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亲近她了。”
“是这样的。”
德拉将军恐怕不会平安回来了,他们都这样猜测着。
那个男人是否会成功,或者同归于尽,还是会用武力来夺取胜利。不管选择哪一种,将军都会有生命危险。而剩下的夏米昂就变得尤为重要了,她绝对不会容忍德拉将军这样的名门灭亡。说不定也就会倒向我们这一方。塔缪父子这样打着如意算盘。难以应付的父亲一旦死了,就只留下一个十七岁的女儿,必定会按照他们的意愿行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只要能令强硬的他们落魄下来,那么无论是对塔缪男爵、还是对齐风,所谓的德拉将军的领地,也不过就是个以盛产名马著称的地方而已。甚至有关夏米昂本人的,也已经无人问起那种封闭的生活是从何时开始的。他们觉得伯爵家的千金小姐,也同样该与宫廷的妇人一样过着歌舞升平的日子。
父亲出发后两天的那个早晨,被允许出来的夏米昂系着发髻,身穿骑马服出现在齐风的眼前。现在满脸愁容的容颜不见了,一副可爱的表情显现出来:“谢谢您。齐风阁下。您竟然放任我这样任性的想法,齐风阁下真的是很温柔的人。”
“哪儿的话,既然是女士的要求,又是能令您开心的事,我何乐而不为呢?”
这边也毫不示弱。
虽然事实上齐风并不喜欢她女扮男装的装束,没有胭脂修饰的素面朝天,穿着裤子和短上衣的骑马服,看起来在考虑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却又没有半点感情流露出来。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他为夏米昂特意准备了一匹气派的白马,还有十个身旁护卫的士兵。不过夏米昂还是因为能出城去而高兴极了。
见到夏米昂那久违的笑容,齐风也细声细语地说:“想去哪儿呀?”
“唔……怎么办呢。我想还是由齐风阁下来决定吧,我什么都不用想啦。”
齐风睁大着眼睛的夏米昂,稍微想了想:“那,不如去帕奇拉山脉附近的伯利西雅平原吧?虽然有点远,但我想日落之前会赶回来的。”
“当然,没问题。”
紧张的齐风总算松了一口气。比尔格纳和伯爵家的领地正好是两个相反的方向。不知她是否明白了这点才回答的,不过夏米昂的确是个聪明的姑娘。
想手拿绳索骑着坐骑的齐风,忽然看见夏米昂迟疑地开口说:“啊……齐风阁下。可以的话,能不能把我的马和齐风阁下的交换一下?我不太喜欢白色的马……”
“太对不起了。我应该先问问你喜欢哪一种才是。”
女人的心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连骑哪种颜色的马这样小的事情都考虑得十分周全。这样想的齐风欣然与夏米昂交换了马匹。
白马不能跑太长时间。当然,这种事齐风他是不知道的。在大城市生活的他对马不是很在行,但也不至于不会骑,不过只能骑那种经过严格训练的马才行。
马儿在平整的草地上尽情奔腾。从城里出来真是愉快。日暮渐渐降临,途中,在农家品尝了干肉和果子酒,两个人边骑马边谈笑风生地行进着。
但,从农家出来以后,森林和高山那合而为一的景观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夏米昂好像再也抑制不住,等到正在欣赏风景的齐风走来,她便开口说:“我久违的绿色呀。我再也忍受不了了,要先走一步了!”
夏米昂的马技十分了得。手拿绳索,尽管路途荆棘,还是扬长而去。
“夏米昂小姐!那样太危险了!”齐风随即叫喊着,夏米昂转头回答:“没关系的!”又径直奔去。
齐风本想追上去,不料白马已经不听使唤了。只好愣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真是的,怎么会有这样的小姐。喂!你们先去追,别让夏米昂小姐迷路。你,和我换马!”
士兵一时手足无措,其中一个和他换了马,齐风边走着那条充